因为杀死妻子,融水县的蒙某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法院宣判当天,蒙某向记者讲述了导致他杀妻的情感历程。
现年42岁的蒙某是融水县的农民,和妻子结婚20年,养育了两个孩子:18岁的儿子和16岁的小女儿。但是,蒙某至今认为,小女儿不是他亲生的,多年来,他一直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
“10多年前的一个夜晚,我在村边当场抓住老婆和村里的一个年轻人,他们正在做那种事,被我用电筒光照见后,那男的提起裤子就跑,我一气之下就打了我老婆,那是我第一次打她。”蒙某说,自己很爱妻子,看见妻子被自己打伤后,十分心疼,之后亲自去买药给她包扎伤口,见妻子答应今后不再出轨也就原谅了她。
但是,妻子的生活作风被蒙某的父母知道后,一家人都劝他离开妻子,但是蒙某没有听从家人的劝告,他认为,“老婆是我的,我要自己做主。我爱她,不想离开她。”于是,蒙某为了妻子而远离了自己的家人,而妻子也就成了他惟一的家人了。
几年前,蒙某的妻子来到县城投奔其承包招待所的姐姐,并租了一个杂货铺做起了小买卖。蒙某不堪忍受与妻子的别离,时常到县城来看望妻子。不料亲眼目睹了一个场面,最终引发了他杀妻的家庭悲剧。一天,蒙某来到妻姐的招待所。
“我看见我老婆和陌生男人乱来,他们搂抱在一起。”蒙某为此和妻子大吵起来,让他更加愤怒的是妻子对他的反驳:“我每个晚上可以赚上百块钱,你还亏什么呢?你做一天的工也得不到20元,如果你想不开就和我离婚吧。”蒙某认为妻子是通过出卖肉体来赚钱,他不愿和妻子离婚,为了管住妻子,他必须和妻子形影不离。他向妻子以及妻姐提出,自己要留在县城,和妻子一起看守小杂货铺。不料遭到她们一致反对。蒙某无奈,逼迫妻子和自己一起回家种田,妻子更是不肯。去年10月24日上午10时许,蒙某在妻子承租的杂货铺里,为此事再度争吵时,蒙某用斧头朝妻子的头部连续砍了数下,发觉对方不再动弹后,又用斧头砍割自己的头部和手臂试图自杀。
蒙某昏迷在案发现场,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送往医院经治疗后获救,而其妻子事后经法医鉴定,因遭蒙某的斧头砍伤,颅脑严重受损当场致死。日前,柳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并因为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对故意杀死妻子的蒙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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