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工作为名诱迫妇女卖淫的四川省农民蒙中国和蒙玉萍,近日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蒙中国和蒙玉萍同是四川省安岳县某村的农民,二人一直苦苦寻思生财之道。2003年9月的一天,外出在南充市务工的蒙玉萍给蒙中国打来电话,电话中,蒙玉萍叫他在老家找几个妇女来南充当“三陪小姐”,但是千万不能对她们说真话,只能用诱骗的办法。于是,蒙中国便以到南充某餐馆打工,每月可以挣400元到500元的谎言将同乡一女孩骗至南充。
到南充后,两人将从家乡骗来的女孩直接带到了顺庆区一发廊内,强迫其卖淫。但女孩坚决不从,并趁人不备逃走,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蒙中国和蒙玉萍以牟利为目的,以帮人介绍工作为名,诱骗她人卖淫,被骗者不从时,他们便违背其意愿对其威胁、辱骂,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权利,已构成强迫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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