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自愿献血时验得B型血,近日,该名自愿献血者陈小姐再次去献血时,血型却变成了A型。昨天上午,本报读者陈小姐拿着自己两本不同血型的献血证向记者反映了此“怪事”。广州市血液中心检验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人的血型是不会变的,出现这种原因可能是现场操作人员的一时操作出错所致,同时对这位自愿献血者表示歉意。
陈小姐:我到底是哪种血型?
昨天上午,
读者陈小姐拿着两本献血证来到本报,在这两本献血证上,记者看到两个不同的结果:采血日期是2002年9月11日的献血证上,其验明的血型是B型,地点是广州市中华广场;而采血日期为2004年5月13日的献血证上,其验明的血型却是A型,地点是广州市荔湾广场。且两本献血证的后页上都盖有“广州市献血办公室”字样的钢印。
市血液中心:可能是操作不慎所致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州市血液中心检验科的郑主任,他告诉记者,一般来说,从胎儿孕育之日起,人的血型就确定了,而且从出生到生命终结,血型一般是不会改变的。至于陈小姐所反映的情况,可能是采血的工作人员在现场操作时不小心所致,也可能是由于两次采血时的室温、环境不一样而出现了差别。他还表示,由于外出流动采血车的特殊情况,可能由于当时献血者太多工作人员忙中出错,未仔细核准导致;但也有另一种可能,即验血在室温下进行就能保证准确,而两次不同的采血时间也可能会受不同的环境影响而出现偏差,尤其是在冬天天气寒冷的情况下,对验血用的试剂等影响很大,不过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针对陈小姐遇到的情况,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广州某医院的王大夫,他说上述说法是可能的。但也可能是第三种情况即“类B现象”,比如有胃肠道疾病等病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血型暂时性的改变,但这只是暂时的,以后将会恢复到以前的血型。
市民认为:稍出差错即会出人命
就此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很多市民认为,人的血液是一种特殊的东西,血型的正确与否对于输血者来说,是关乎性命的大事,不能马虎。
广州市血液中心检验科的郑主任反映,由于受环境和技术设施等条件限制和影响,工作人员偶尔也会出现差错,但为进一步检测,流动车所采到的血液在送回到检验中心时都要重新检验,且绝不会出错,通过进一步检测之后,血液才可存入血库中,市民大可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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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输血时一般情况下要同型相输,否则体内存在的抗体与输入的红细胞抗原相结合会引起严重的输血反应。例如:如果A型血输入B型人体内,A型血红细胞上的A抗原就会和B型血清中的抗A抗体发生凝集反应(抗原-抗体反应),使红细胞大量破坏,产生一系列综合症状,并危及生命。
“献血惊魂”不能轻轻放过
同一个人验出两种血型,这事是不是很荒唐?但它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并且还发生在无偿献血的场合。虽然最后查明是由于有关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至今还没发现有什么严重的后果。但笔者以为,这失误也太可怕了,千万不能将它轻轻放过。
血型搞错问题有多严重?它会致人于死地。据了解,输血时如果血型搞错,体内存在的抗体与输入的红细胞抗原相结合会引起严重的输血反应,使红细胞大量破坏,产生一系列综合症状,并危及生命。血型问题事关人命,丝毫也马虎不得。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已经是基本的卫生常识,对于职业验血员则更应该是天条。因为,献血时的血型验得准不准,是整个血液流程中最重要的一个关口。一旦弄错,则极有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对于验血型不准的问题,如果发生在一些设备不齐全的乡镇卫生单位,我们还真很难责备。但发生在广州非常先进的无偿献血验血车上,无论如何强调客观原因都是说不通的。只能说明我们的有关操作人员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此外,从报道中可以看出,陈小姐的血型最后确定为A型,那也就是说两年前被定为B型是错误的。但当年的那批血干什么用了?有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有关部门也应该认真追查清楚。给市民一个清楚的说法。
对于这件看起来只是孤立个案的事件,我以为,千万不能仅仅以道歉和纠正失误了事。有关部门应该以此事为契机,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深入的强化责任心为重心的职业教育,并从追查失误血液流向入手,对整个验血、采血、存血、用血等整个环节从制度上进行重新审视。以严厉的制度来纠正有可能出现的人为失误,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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