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和行贿都将付出代价。记者昨天了解到,为加大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的力度,不仅严防受贿、贪污行为,同时也加大了对建设领域行贿犯罪的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联合在全国工程建设领域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取消或者限制
其在一定时期或者永久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建筑市场。
■档案内容来自法院判决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有行贿罪的个人和单位建立犯罪档案,以便有关部门或单位查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拨付、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过程或环节中发生行贿犯罪的单位或个人,都要被记录到这个查询系统中,但只限于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认定构成犯罪的行贿案件。
■“档”上有名将受处罚 建设、交通、水利部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以向检察机关查询有关工程建设从业单位或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照法律规定和管理职权,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取消或者限制其在一定时期或者永久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建筑市场;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扣除一定的信誉分;如情节严重,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
■如无再犯“档”上除名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个人行贿犯罪案件,其档案永久保存。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个人行贿犯罪案件,以及被判处罚金的单位行贿犯罪案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未发现有再次行贿犯罪行为的,案件记录应当从档案中予以删除。 据了解,目前已经确定江苏、浙江、重庆、四川和广西等五省(市、区)为试点,8月底试点结束后,将适时在全国工程建设领域推广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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