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良好家庭背景的18岁少女王某,被男友骗取童贞遭遇抛弃之后,甘愿充当犯罪团伙的“诱饵”,利用色相进行犯罪活动,最终落入法网。昨天(19日),王某被常州警方刑事拘留。
12晚7时30分,常州翠竹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称,她在新星大酒店402房被人强奸了。民警赶至现场,将一男一女两名涉案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涉案男子一再声称,自己是通过网上聊天室认识“受害人”的,而且是“受害人”主动提出开房间尽“鱼水之欢”。该男子还表示,事发后,曾有6名男女青年向他索要“受害人”的“损失费”。而在审问中,“受害人”王某始终不能自圆其说,民警初步认定,王某可能是一个敲诈团伙放出的“鸽子”。
通过进一步审理,王某终于交待,今年刚满18岁的自己,曾经是一所艺术学校的学生,而且父母都是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去年,王某被男友骗取贞操又遭抛弃之后,干脆破罐子破摔辍了学,与社会上一帮不良青年厮混在一块。由于囊中羞涩,他们经过预谋,决定利用王某以色相勾引好色男子伺机实施敲诈。
12日下午4时许,王某在网吧内以“宝贝爱谁”为名,与一网名为“有缘人”的男子,在互联网上经过一番交流之后,引诱该男子到酒店见面。当两人发生性关系时,早已守候在门外的6名同伙破门而入,对该男子进行威胁。迫于无奈,该男子掏出身上仅有的400元钱作为“赔偿”王某的“青春损失费”,随后又在这帮人的淫威之下,写下了一张5000元的借条。王某等7人准备离开时,感觉到自己还是吃了亏,于是又让王某以受害人的身份报警。
目前,该犯罪团伙的其余6名成员已被抓获归案,王某也于昨日被警方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