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西兰政府最新颁布一项法律,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允许年仅12周岁的少年发生性行为,并视其为合法行为。
这项法律的出台将意味着12周岁的孩子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发生性行为,即使家长和警察知道了也只能无可奈何。有关人士表示制定该法律是完全错误的,这只能更加怂恿少年频繁发生性行为,目前,新西兰青少年性行为状况十分严峻,新西兰十几岁少女怀孕比例现排名全球第三位。与该法律规定相比,许多西方国家都规定青少年进行性行为的年龄最少应当是16周岁。
但是,司法部大臣菲尔-戈夫称,该法律规定的出台是正确的,对于过去的相关规定已十分过时,需进行改革。他在接受《新西兰星期日明星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并不提倡未满16周岁的少年进行性行为,但是,现实情况却完全出乎我们的预料。现在的青少年普遍早熟、性开放,性爱对于他们而言,是很平常的事情。此外,目前新西兰警方对于青少年过早进行性行为已是熟视无睹了。”但是,他强调指出,此次出台的法律还规定未满16周岁进行性犯罪活动的青少年,要进行严厉惩治。
新西兰某一中学负责人称司法部大臣戈夫的言论完全就是白痴的行为,他的言论没有考虑过青少年的教育和成长。他说,“制定如此疯狂的法律制定,那么十几岁未成年孩子发生性行为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该法律将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