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农民采取安装摄像探头拍摄、偷看密码等手段,轻松地从ATM机上窃取储户的100多万元的存款;几个骗子用虚假手段注册了“空壳公司”,短短一个月竟然开出了三百多万元的增值税发票;手持假信用卡,却能潇洒入住大宾馆,在大商场大肆购物。昨日,南京市中院透露,去年南京全市共发出了347份“司法建议”,无疑给相关单位上了一道道的“紧箍咒”。
2002年2月至4月,浙江的几位农民通过华夏银行95577电话和网络银行系统,大量查询并窃取该行华夏卡信息,并制作伪卡,在杭州、南京的中国银行和华夏银行的ATM机上,采取安装摄像探头拍摄、偷看密码等手段,窃取赃款人民币100万余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向两家银行各自发出一份“司法建议”,将几位金融凭证犯罪分子的作案方法、手段等告知银行,建议银行方面加强对ATM取款机的管理,对银行卡加设防伪标志。南京市中院的“司法建议”发出后,立即引起了银行方面的高度重视,两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就此做了回复,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中国银联也派专人调查此事。
据悉,仅去年一年,南京市区两级法院就发出了347份“司法建议”,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南京市中院办公室赵主任表示,近期南京发生了几起境外人员持卡在大商场、宾馆行骗的事,法院将很快召集那些易被行骗的单位,就这类案件做相关的通报,给商家提个醒,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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