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到明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认真受理、严肃对待每一件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决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随意处置。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专项活动初期,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和被害人控告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对排查出的线索将认真、全面地分析和审查,只要涉嫌犯罪,就依法迅速查办,要集中力量抓紧立案一批,对已经立案的要抓紧侦查终结一批,起诉一批,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认为,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仍有发生,特别是当前造成群众伤亡的重特大事故和生产、销售假药、伪劣食品残害人命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有些事故和案件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放纵犯罪直接相关。因此检察机关把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和虐待被监管人案件确定为这次专项活动的查办重点。
王振川说,在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公安、审判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健全和完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案件移送、协查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有举报、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及时调取相关材料,认真审查,发现犯罪依法查办。对于可能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重大事故、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介入调查。
“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坚持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王振川强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首先必须增强人权意识,树立起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观念;在办案工作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正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坚持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办案规范查办案件;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刑讯逼供,严禁变相羁押或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严禁非法限制证人的人身自由或其他合法权利,严禁对犯罪嫌疑人的亲友采取侦讯措施。决不能在查办侵犯人权犯罪的执法活动中,发生侵犯人权的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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