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6月2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2003年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泄题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史晓龙、曹宇有期徒刑三年,刘晨有期徒刑两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史晓龙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务处教务科副科长与原东方大学城宇航培训学校教师曹宇经预谋,于2
003年9月19日,利用当时史晓龙保管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试卷的便利条件,将试卷内容提供给曹宇。后曹宇伙同被告人刘晨于当天下午,将试卷内容分别在廊坊市东方大学城、中国地质大学举办的考前辅导班上泄露,并在宇航培训学校的网页上公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史晓龙、曹宇、刘晨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史晓龙、曹宇有期徒刑三年,刘晨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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