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全省检察机关从5月份开始,将利用1年时间,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活动分宣传发动、排查线索、集中查办、总结推动4个阶段。查办重点包括5类案件,即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虐待被监管人的案件。
其中,第1类案件可具体分为11种情形:徇私枉法、对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严重侵犯农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滥用职权,致人伤亡的;玩忽职守,致人伤亡的;环境监管失职,致人伤亡的;传染病防治失职,致人伤亡的;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导致疫情发生,致人伤亡的;动植物检疫失职,导致疫情发生,致人伤亡的;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致人伤亡的。
据介绍,省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中心:0371—5952000,渎职侵权检察处:0371—6788678,监所检察处:0371—6788256),受理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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