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有关人士11日在上海透露,按照国家建立各级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要求,目前我国已有15个省级政府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覆盖了全国近一半的省级行政区。
国务院新闻办有关人士在上海市关于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座谈会上介绍,在15个省级政府中,有北京、上海、吉林、黑龙江、浙江、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9个省、区、市政府已经推出新闻发言人,还有6个省级政府已经颁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规定。此外,还有13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也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
从各地已经开展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实践来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自主发布,由政府新闻发言人定时、定点、定人的发布信息;二是搭台发布,由各地新闻办公室牵头,由具体政府部门发布信息或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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