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到,从即日起,交通民警在执法中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查验,将执行新标准,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即为醉酒驾车。
从现在开始,交管部门检查司机酒后开车,要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域值与检验》(GB19522-2004)国家标准,其中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10月25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值与检验》(DB11/217-2003)地方标准及交管局《通告》将不再被执行。
记者了解到,新规定中醉酒驾车的标准,大概相当于一个人喝两瓶啤酒或2两左右低度白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切忌酒后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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