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7月1日在京透露,鉴于目前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已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国家将对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农村信用社重新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以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全面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据吴晓灵介绍,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工作将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通过补偿性财政支出,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随着粮棉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农业发展银行职能调整的条件已经成熟,央行已计划适当扩大该行的业务范围,允许其开办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贷款等业务。
加大商业金融的支农力度。目前央行正在着手研究制定有关社区再投资的法律或条例,制度设想是:要求设在县域的金融机构按其存款来源的一定比例履行支农服务的职能。
继续理顺邮政储蓄转存款机制,引导部分邮储资金回流农村。经国务院批准,对2003年8月1日前的邮政储蓄转存央行存款,实行5年内按比例逐年转出的政策。目前,央行正在研究引导邮储资金回流农业和农村的相关政策措施。
不断完善小额贷款机制。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将在辽宁等11个省市各选择3个国家扶贫重点县,进行农信社发放扶贫贴息到户贷款的试点。(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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