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就前日卫生部对今春非典的调查结果作出回应,认为中国今年春天SARS疫情的出现,是全球公共卫生的重要教训。
病毒病所是最可疑的SARS疫情源头
WHO表示,根据中国卫生部的调查报告,有几个环节目前可以确定,即病毒病所是最可疑的SARS疫情源头;至少4个人在病毒病所感染SARS,包括中国在4月曾报告的两名实验室人员,和两名后来附加报告实验室工作人员———后来报告的这两名工作人员在2月早期曾出现SARS类似症状。
最近,权威检测表明这两人SARS抗体呈阳性。在实验中有人将未经严格验证有效灭活的SRAS病毒带入病毒病所的普通实验室进行实验,是最有可能的传染源。
WHO进一步指出,在调查期间,发现所有被确定感染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均来自同一病毒病所的实验室。尽管没有在相关实验室发现活的SARS病毒,但在这个实验室中,早些时候有人将SARS灭活病毒多次从P3实验室带到相关实验室进行实验。WHO表示,目前并没有完全排除由其他原因导致SARS的出现可能。
WHO相信中国政府灵活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爆发
世卫组织西太平洋地区负责人尾生茂博士说,“最近的事件再一次表明SARS是可以被遏制的疾病。WHO相信中国政府灵活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爆发。当疫情出现时,中国在几小时内就对病例进行了全面的接触,并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追踪。有效的隔离措施和对接触者的及时确认,也表明了这次疫情得到了极迅速的控制和处理”。
尾生茂博士同时说,在对首例病例进行的检测方面,中国政府还是不够迅速,这也是造成SARS病毒进行二次传播的一个原因。中国卫生部也承认了这点,也表示将会进一步加强对在快速诊断以及确诊方面的努力。
病毒病所已开始为期3个月的整改
WHO指出,该事件使生物安全问题得到广泛关注,尤其是病毒灭活的方法。WHO还为病毒病所的整改工作提出详细建议,如:减少实验室存放SARS病毒的数量、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状况设立职业健康服务监测体系等。
WHO同时强调,科学家在从事SARS等高致病病毒的研究方面时,需要尽可能小心并有效地使用灭活技术。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病毒病所的本次整改时间预计是3个月,从5月初大部分人员解除隔离开始,大约持续到8月。整改工作结束后,由卫生部组织科技部、军事科学院、北京市等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验收评估组,对整改后病毒病所进行全面验收评估。验收达标后,病毒病所将恢复所有的实验工作,包括有关SARS的研究和实验。
李立明两月前曾提出病毒灭活隐患
本报讯
卫生部1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今春京皖非典疫情的发生原因和责任处理结果后,引咎辞职的中国疾控中心主任李立明成为被关注的焦点。
据疾控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当天上午,卫生部在中心的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批准李立明的辞职请求时,大家都很平静,包括李立明本人。
“就像5月初他(李立明)在病毒病所整改动员大会上曾经说过的,这次SARS事件不仅造成了传播,而且出现了第三代病例……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从4月23日晚病毒病所工作人员被隔离后,中国疾控中心立即组织专家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4个调查小组,分别从管理制度与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与防范、工作环境与条件、非典病例与流行病学关系四个方面,对病毒病所和其他所内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
这位工作人员说,5月8日,在病毒病所大部分人员接受隔离的整改动员大会上,时任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的李立明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指出,病毒病所内存在6大安全隐患。
有媒体报道说,卫生部的问责调查结果公布后不久,这位3年前加入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主持机构改革,曾经亲手参与建立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又在去年非典时期为控制、统计、透明疫情方面立下“战功”的前中国疾控中心主任,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收拾行装、准备离去。
病毒病所整改6大问题
问题一:管理制度上存在内容不全面、执行力度不够、监督检查不及时、中心对直属单位的督察力度也不够等问题。
整改措施
中国疾控中心已于5月初制定出一套《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征求意见稿)》,以此为基础,对病毒病所生物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整顿。
问题二:人员管理上存在培训不到位、准入不严格、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
整改措施
已开始建立长期的培训和考核制度,由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或实验室负责人定期考核实验室人员工作。制定科学、规范的新职工、新研究生、新进修生及临时工的培训计划,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问题三:实验大楼建于上世纪50年代,生活区与实验室混杂,周边居民区密集。
整改措施
所内研究生宿舍已于5月初搬出,统一安排在外租用宿舍。所内主楼重新设计划分功能区。对目前所有的实验室(包括5个P3实验室)进行装修改造,着手建成毒种和标本库,彻底改变以前的管理储存状况。
问题四:菌(毒)株保藏分散:病毒应急技术室和病毒资源中心室承担SARS毒株的保藏任务,另有腹泻病毒室和麻疹病毒室2个科室存放有SARS毒株和潜在感染性材料。
整改措施
全面清理病毒病所生物材料,重新核对,登记造册,规范管理。
问题五:不能排除灭活后的毒株或标本仍存在潜在的传染性,导致实验室感染的可能。
整改措施
加强病毒病所大楼的安全管理,大楼内外主要通道和重点区域正在着手建立监控、技术防范和报警系统,并申请对病毒病所实施武警警卫。
问题六:我国尚无针对接触病原微生物职业暴露人员的劳动保护法规,无定点医院,不能及时发现可疑感染病例。
整改措施
加强对接触病原微生物职业暴露人员的健康管理,建立全员健康档案,进行基线和定期体检,留存血样,并申请解决定点医院及相应的职业劳动保护和保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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