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云南省纪委向社会通报了关于呈贡县违规购买进口大排量豪华型越野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与此同时,记者还从有关部门获悉,大理市党委政府也已就违规购买汽车向市民公开致歉。
据云南省纪委副书记陈方宏介绍,2003年11月20日,呈贡县委用“昆洛”公路拆迁补偿工作经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409.8万元,购买了6辆进口厂牌型号为陆地巡洋舰霸道3956CC、排量为4.0L的4000型大排量豪华型越野车,供县领导使用,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此,昆明市委、市纪委给予在此事件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委书记许德志以撤消县委书记职务的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监督失职的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朱理学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辞去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职务;对呈贡县违规购买的6辆超标豪华型越野车进行公开拍卖,拍卖资金上缴上级财政。
据悉,大理州目前也已对违规购买配备小汽车的部分省州属单位和市县进行了严肃查处,大理市部分单位因解决工作用车,先后购买的10辆排气量超标小汽车正在拍卖之中。
6月17日,本报记者采写的《云南超标公车消费暴涨》见报后,引起了昆明市的高度重视,昆明市委、市政府当天就致信本报云南记者站,感谢本报的新闻监督,并告知对昆明市部分县(区)违规购车问题的处理决定。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购买超标小汽车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对该省今年以来违规购买的超标小汽车和大排量豪华型越野车一律封存,公开上市竞价拍卖,回收资金全部上缴财政;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违规购买超标小汽车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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