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近日披露的有关审计结果显示,一些地区在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额增长的同时,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仍存在诸多问题。其中,财政支农资金“空投”和被挤占挪用现象仍很突出。
从去年底开始,审计署组织17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对全国50个县2001年至2002年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部分地区财政支农资金不到位以及被挤占挪用情况令人担忧。
一是40个县本级虚增支农投入、配套资金不到位等5.35亿元,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额的10.8%。湖南省汉寿县在编制2001年和2002年财政决算报表时,虚增支农投入7725万元。2002年7月,重庆市巫溪县政府为了得到天然林保护工程基本养老保险金补助110万元,承诺当年安排等额配套资金,但结果却成了“空头支票”。
二是相关部门批复项目和拨付资金不及时,造成资金年终大量结转,名义上的“支农投入”实际并未到位。审计发现,46个县两年财政支农资金结转分别为3.45亿元和5.74亿元,占当年应投入资金的15%和18%。
三是50个县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4.95亿元,主要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弥补经费、建房、买车等,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额的10%。云南省马龙县财政局2002年12月初将1000万元烤烟专项资金拨到各相关乡镇和单位后,当月底划回用于平衡财政预算。1999年至2003年6月,山西省平遥县农机局挪用财政支农资金81.58万元,用于农机局自身的副食品基地建设和职工福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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