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北京市司法局全市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议上,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称,这次整顿是一次“开门整顿”,并首次将整顿工作同律师事务所年检挂钩,整顿情况将作为律师事务所申请年检的条件之一。
今年上半年,市司法局通过30个督察组对全市2003年8月31日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督察,集中督察了495家律师事务所。在教育整顿中发现,“违反财务制度,私自收取费用”、“做虚假广告,包打官司”、“不认真履约,损害当事人利益”、“收费不履约”以及“纪律观念淡薄违反规定”等律师执业不规范现象仍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接收当事人6000元后不按规定开收据,只给当事人一份协议,上面既无律师事务所印章,也无当事人签名,完全是一张白条。
在此次整顿中,有49家律师事务所在教育整顿中被列为“内部管理考核为不够规范需要加强的”,另外还有一部分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在检查中不见踪影无法联系到。下一步,各个事务所将进行自查自纠和补查复查,各所要建立统一收费制度,执业公示制度和投诉查处制度,清理虚假合伙、乱收费行为等。督察活动中,对没有联系上的律师事务所将上网通知进行补查。上网通知后仍不能取得联系的律师事务所,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告注销。(首席记者 赵中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