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定边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子栋酒后驾车将一骑摩托车的村民撞伤,后这名村民因未得到及时救治,在送至县医院后死亡。事件发生后,有人替张出面进行调解,与受害者家属协议以18万元私了此事。 据《华商报》报道,6月25日下午15时10分,在距陕西定边县城32公里处的红柳沟镇沟口村的贺刘张公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红柳沟镇政府的一辆捷达小轿车撞向迎面开来的一辆摩托车。捷达轿车上4人安然无恙,驾驶摩托车者右腿膝盖以下部位当即被撞飞,落到路边草丛中。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在事发一个半小时以后才被送至县医院,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最终其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经查,驾驶捷达轿车的人是定边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子栋。车上的3名乘客分别是红柳沟镇副镇长赵百雄、红柳沟镇镇政府会计苏强、红柳沟镇高圈村党支部书记马占仁。在车祸中丧生的摩托车驾驶者是定边县稍沟塬村农民李怀招。 张子栋在接受采访时谈到,当天中午,他和几位朋友在县城喝了点酒,下午1时许,由于驾着捷达车来县城的红柳沟镇镇政府会计苏强“喝得太多了,靠在车后座睡着了”,他便驾着车赶往红柳沟镇方向。到了镇政府,等来副镇长赵百雄、高圈村党支部书记马占仁后,他继续驾着车,欲赶往冯地坑乡看望人。当车行至事发地时,并没有看到迎面有任何车辆开来,只是感觉到车身猛然一震,他的头部随之撞在车窗上,便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此后,至于车撞到路旁的土堆上后又倒出车来,沿着公路继续前行约200米的事,他确实记不起来了。 负责出警的定边县交警大队的两位交警则表示,张子栋当天确实是酒后驾车,而且车上当时确实乘坐的是赵百雄等3人。 事故发生后不久,张子栋派出原红柳镇人大的苏秉江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并由该县法院执行庭庭长郝玉亮充当中间人,召集李怀招的妻子、儿女、父母、兄长、表兄、妻哥、妻弟等16人,达成“调解协议”:张子栋一次性给付被害人家属18万元钱;协议经三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签字后,相互不再追究等。 对于这份协议,张子栋解释道,自己开车撞死了人,愿意及时给予死者亲属经济补偿。至于事故责任问题,等交警队认定后,自己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李怀招年逾七旬的父亲老泪纵横地讲道:钱再多也换不回亲骨肉的性命……自己因患病下不了床,否则“真要拼老命,问问张子栋为何见死不救……” 定边县交警大队一位指导员及两位具体办理这起车祸的交警表示,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队务会议才能作出,由于队长在外出差,暂时还不能召开队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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