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一例涉嫌销售伪劣奶粉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检察院已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被告人李新道原系临泉县陶老乡供销社职工,捕前在该乡经营日用品及杂货,因涉嫌犯罪于2004年5月8日被批准逮捕。
起诉书指控,2003年9月间,被告人李新道以每袋6元的价格,接收批发商李明高(另案处理)运送的浙江省嵊州市天哺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童”牌1、2、3段婴幼儿奶粉各一箱,计60袋。2003年9月至10月间,临泉县陶老乡吴营村村民吴心合从李新道的商店以每袋8.5元至10元的价格,购买“圣童”奶粉30余袋,用以喂养于2003年8月10日出生的女儿甜甜。甜甜出生50天后,其父母外出打工,吴家完全用该奶粉喂养,致甜甜严重营养不良,于2003年12月28日死亡。
经侦查机关刑事技术鉴定,认定甜甜的死亡系重度营养不良合并呼吸衰竭所致。经临泉县防疫部门检验,认定浙江省嵊州市天哺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童”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均不符合卫生标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新道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临泉县法院拟于近期对此案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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