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局局长杨扬在深圳市政府首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上说:新闻发言人作为政府官员,不要把记者当成政府的手下,也不能当成敌人;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后,新闻发言人不能拒绝记者的采访要求,拒绝记者采访的就是违法。
当前,各级各地政府部门都在培养自己的新闻发言人,在有的地方和部门,
已经初步建立起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杨扬的这番话,是对在岗和即将上岗的新闻发言人提出的一个忠告,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很有必要的。
新闻发言人是代表政府向媒体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的政府官员,他们坐在新闻发布会主席台上说的每一句话,甚至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或表情,在敏感的新闻记者那里都可能成为有价值的新闻,或者被解读为某种“迹象”。所以,新闻发言人必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什么东西能说,什么东西不能说,能说的该怎么说、说到哪个程度,不能说的又该怎么处理,等等,都有专门的讲究和学问。针对新闻发言人的各种培训班,也大多把这类发言技巧列为主要的培训内容。但是,发言技巧终究属于形式的范畴,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是为了走一下政务公开的形式,也不是为了“应付”一下媒体和公众,比培养发言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培养新闻发言人的责任感和诚信意识,只有后者才能保证一个新闻发言人发布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是能够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
要求新闻发言人不拒绝记者的采访,不说“无可奉告”,实际上是要求他们对自己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新闻发言人一般不是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有的也没有参与决策,他们被授权发布的信息来源于负责人和决策者,如果信息的真实性最后出了问题,新闻发言人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而只应当承担有限责任。这样做可以给新闻发言人减轻压力,使他们在发布信息的时候更加注重内容而不是形式,只要信息是真实全面的,即便话说得不是那么圆满得体,也是可以原谅的。媒体和公众最需要的不是“正确的废话”,而是也许不那么“正确”的真话。北京市市长王岐山说过,媒体和民众要给官员一个机会,允许他们有时候说错一两句话,形成这样一个氛围,有利于政务公开,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记者不是政府的手下,媒体不是新闻发言人的传声筒。政府有政府的职能,媒体也有媒体的职能,政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不是要把所有的媒体都“统一管理”起来,不是要命令所有的媒体都报道出千篇一律的新闻。市场经济要求政府转变职能,树立“有限责任”理念(政府比以前管得少一些,承担的责任也可以少一些),新闻发言人的职能也是有限的,也要树立“有限责任”理念。政府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给媒体提供了一个权威的信息来源,但却不应该是惟一的信息来源。相应地,媒体在从新闻发言人那里获取信息之后,不应该放弃从其他渠道获取信息的努力,包括从政府其他部门或人员那里获取一些新闻发言人没有发布的信息。通过政府和媒体的合作,新闻发言人制度将不断完善,媒体也将更好地尽到全面采访和客观报道的责任。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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