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国内新闻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深圳将审议《条例》利用媒体监督预防职务犯罪

www.zjol.com.cn  2004年07月16日 17:28:2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第四稿已于日前完成,近期内将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新闻记者在宣传和报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依法享有知情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人员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等内容被纳入其中。据了解,该条例分六章三十五条,其中第二十条规定:“新闻记者在宣传和报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依法享有知情权、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都应当配合、支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新闻媒体对其宣传报道负责。对新闻媒体揭露出来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全面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对违反条例规定的,第二十六条也作出了相关的处理规定,其中包括不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者。

    2003年召开的深圳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十多位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深圳市应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议案》。之后,深圳市检察院多次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咨询委员会会议征求意见,并邀请多位刑法学、犯罪学的专家进行论证、修改。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李南玲 编辑: 匿名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