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武汉市中级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樊杰、蒋才进、丁俊忠3名劫车残杀华中科技大学博导的罪犯,经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遵照上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市中级法院于宣判会后将3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蒋才进为偿还赌债,多次与过去在湖北省某劳改农场服刑时相识的樊杰密谋抢劫。2002年8月,樊杰、蒋才进伙同他人,多次来到华中科技大学院内,伺机抢劫一辆赛欧轿车,均因故未能得逞。同年9月中旬,樊杰、蒋才进再次合谋抢劫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导师徐重阳驾驶的奥迪A6轿车。事先蒋才进选好地址,与樊杰共同挖好掩埋尸体的土坑,蒋才进还邀约丁俊忠参与抢劫。
同年10月22日晚10时许,蒋才进、樊杰手持红砖,丁俊忠手持消防斧,来到华中科技大学院内徐教授家附近守候。次日凌晨1时许,当徐教授驾车归来,停车后准备回家时,守候在此的樊、蒋、丁3人一拥而上,用砖头、消防斧猛砸、猛砍徐教授的头部、胸部,致徐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后蒋才进用携带的电线勒住徐的脖子,由樊杰开车,3人将徐运到事先已挖好的土坑中掩埋。3人劫走人民币9千余元、奥迪A6轿车1辆、手机2部。
同年11月14日,樊杰、丁俊忠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次日,潜逃外地的蒋才进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
罪犯樊杰、蒋才进、丁俊忠抢劫一案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依法报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分别判处上述3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樊杰、蒋才进、丁俊忠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蒋才进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为偿还赌债,与他人多次密谋抢劫、邀约他人参与犯罪,并事先做好埋尸灭迹的准备,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应从严惩处。故其虽有投案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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