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河北省建设厅的信息显示,河北省清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6月24日,全省共清偿拖欠工程款40.85亿元,累计偿还农民工工资7.01亿元,已完成2004年清欠农民工工资80%的工作目标。
河北省采取的措施有:设立投诉电话,加强舆论监督。河北省各级清欠机构均设立了投诉电话,建立了“首接受理、属地处理、上级督办、定期通报”制度。省清欠办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省本级81个单位的1578个工程进行了拖欠摸底调查,督促各拖欠单位制订还款协议。一些市在编制财政预算时,优先安排立项资金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严格政府工程审批管理,凡逾期未偿还拖欠工程款的,不再审批一般性新建项目。
建立防欠长效机制。工程开工前,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将建设单位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业主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办理履约担保作为办理开工报告的必要条件。工程竣工备案时,施工企业必须提供业主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否则将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这一规定的实行,对防止造成新欠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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