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获悉,流窜湖北、山东、安徽三省作案的张志明团伙共5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公安机关查明,这一团伙两年来实施持枪抢劫、杀人案件11起,共杀死10人、杀伤4人,抢劫各类财物价值10万余元。
今年2月16日8时,一伙歹徒闯入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前进中路王某家中,杀死3人,杀伤1人,抢走室内现金和物品后逃跑。案发后,襄樊警方迅速抢救伤者,获取重要线索:现场作案有三人,其中一人是曾来过王家的朱某。
襄樊市公安局组织千余名民警进行拉网式排查,于2月19日下午查明犯罪嫌疑人逃往山西,立即派第一追捕组连夜赶赴山西追凶。在山西警方大力配合下,于2月21日下午将朱某擒获。
通过对同类案件的查询对比,警方发现襄樊案件与安徽省桐城市、山东省东明县等地的系列抢劫杀人案极为类似。根据各种侦查信息,第二追捕组于2月25日在河南省郸城县将主犯张志明抓获,缴获仿64式手枪一支、子弹19发。第三追捕组于3月3日在山东省菏泽市,将参与系列案件作案的李某、郭某和王某抓获。
警方随后展开了艰苦细致的搜集证据工作,现已查明,张志明团伙除制造了襄樊市樊城区持枪杀人案外,还先后流窜于山东、安徽、湖北三省抢劫杀人作案10起。其中,他们在安徽省庐江县杀死一名出租车司机,开枪打死一对骑摩托车的农民夫妇,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杀死一名出租车司机和一名个体户,在安徽省阜阳市杀死两位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