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国内新闻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北京明确国企住房改革原则 国企老总买房先备案

www.zjol.com.cn  2004年07月31日 10:41:4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进入司法程序,一套房子就能给你们致命的打击。”昨天,北京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张凤朝给80多位国企老总明确国企住房改革原则。今后,企业领导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要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市国资委,包括国企一把手在内的主要领导人要事先备案。

  在昨天召开的市国资委半年工作会上,张凤朝说:“我接到不少群众来信,反映有的企业领导人在住房上存在问题,集中在擅自提高住房标准和补贴,给自己降房价,还有的利用小金库买房建房私相授受。下半年市国资委将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住房改革。”

  市国资委要求企业领导人员在房改中,首先要坚持报告制度,将关于私房的出租、买卖行为如实报市国资委备案;严格执行房改政策,严禁用公款为领导人购买住房,房改方案、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补贴标准要符合政策规定;坚持透明原则,房改方案要实行民主决策,在企业内部公开,增加房改运作的透明度,减少随意性,加强民主监督。(记者朱烁)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编辑: 匿名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