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8月4日上午公开审理了濮阳县三中教师高考作弊案。 今年高考前,河南省濮阳县第三中学田春山等7名教师商议后,让要求监考教师提供“宽松”作弊环境的考生每场缴纳600元钱,要求监考教师传送答案的考生每场缴纳1200元钱,又以每场200元至400元不等的好处费为报酬,分别联系了外校近百名监考老师,为103名考生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宽松”的考试环境。 此外,他们还组织窃取部分试题,组织任教老师参与答题。6月8日下午综合考试时,他们联合一名考生李某,由李用数码相机偷拍部分试题后,假装肚子疼,利用去医务室的时候把试题带出考场,交给事先联系好的专门做题的该校教师,再将答案与他人交换得到其他试题答案,用手机发短信息或直接打电话的方式将答案发送给有作弊要求并交过钱的考生,酿成了轰动一时的濮阳高考舞弊案。 这7名教师在这次考试中共收取20余万元现金,除分别付给监考教师10余万元,并退还一部分没有得到“照顾”的考生款项之外,7人在考试结束后分别得到了8000余元的“辛苦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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