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为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卫生部日前下发了《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规定,按照《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和死因推断的有关规范,进行网络直报。报告内容
包括:死者个人信息和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以及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医疗机构要在《死亡医学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如果是呼吸系统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须填写体温是否超过38℃,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抗生素治疗无效及肺炎或SARS的影像学特征,以及白细胞是否正常。
方案要求,患者死亡后,由诊治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医疗机构指定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按要求统一进行死因编码;医疗机构应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并将填写完整的《死亡医学证明书》送交辖区内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当天完成网络直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传染病死亡进行动态分析。(记者
刘墨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