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犯有受贿罪判处襄樊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成霖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1月至2003年春节期间,赵成霖利用其担任襄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先后45次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61.38万元、港币5000元、美元8000元,以及按摩椅、电脑、空调等价值3.98万元的物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