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座谈会,纪念邓小平诞辰一百周年。
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分别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一国两制”、邓小平人权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邓小平刑事法律思想等角度,畅谈了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体会。
专家们认为,邓小平理论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而他的民主法制思想则是这一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正是在继承和发展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并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宪法。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题,阐述了学习邓小平关于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实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司法部长张福森指出,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突出强调了民主法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战略地位,科学总结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带有一般规律性的若干重大理论观点,准确概括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实践的理论基石。
他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继续以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为指导,历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公正司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北京法学家代表一百多人出席了今天的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