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等九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法律条款予以取消或调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向大会作《公路法修正案(草案)》等九部法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中行抵债资产网上营销 精彩手机赛事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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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建说,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学位条例这九部法律中一些行政许可的规定,已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有必要对有关法律的个别条款予以取消或调整。
由“必须”改为“应当”,由“批准”改为“备案”,在看似细微的修改中,鲜明地体现着削减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行政许可法的精神与原则。
安建说,对机动车超过限载标准行驶,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较为合适,不必由两个部门审批,公路法修正案草案中删去了对机动车超过限载标准行驶需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和证券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原有关于股票溢价发行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规定。
学位条例修正案草案删去了学位条例中关于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须“报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
设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可通过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对猎捕活动的监管来替代对设立猎捕场所的审批。据此,草案将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修改为:“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应当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安建指出,在这九部法律中,还有一些其他内容需要修改,其中有的已列入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有的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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