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主任李友灿因收受索要巨额贿赂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从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李在担任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应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某请托,通过河北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唐山冀东物贸有限责任公司,将1249个配额提供给丁某使用,从中先后5次收受丁某给予的现金合计4723万元。同时,李还于2002年4月向唐山冀东机电设备公司索要价值21万余元的高尔夫轿车一辆。
李友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要巨额贿赂,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和河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李友灿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鉴于李的行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冀纪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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