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学术腐败 教育部出台学术规范
近年来,中国高校和学术界屡有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等行为被曝光,学术腐败问题引发广泛关注。针对这一现象,中国教育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对学术引文、成果、评价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针对目前高校和学术界存在的剽窃、抄袭行为,这部《学术规范》指出,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转引文献,应如实说明。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学术规范》还指出,学术评价机构应坚持程序公正、标准合理,采用同行专家评审制,实行回避制度、民主表决制度,建立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制度。评审意见应措辞严谨、准确,慎用“原创”、“首创”、“首次”、“国内领先”、“国际领先”、“世界水平”、“填补重大空白”、“重大突破”等词语。
负责起草《学术规范》的教育部官员靳诺表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要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学术道德修养,提倡做人、做事、做学问相一致。教育部出台《学术规范》是落实这一精神的具体措施之一,旨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自律,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改进高校学术素质教育,维护高校学术共同体的国内国际形象。
这位负责人还说,学术规范建设是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高校的学术风气、学术道德和学科建设,学术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品位,学位教育和人才培养。
据悉,教育部将着手起草《学术规范》的实施细则,要求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
首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发布 被誉为学术宪章
中新网8月27日电 中国教育部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涉学术规范方方面面又具现实针对性
这一《规范》共七大部分、二十五条。据教育部消息,这部《规范》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对明确学术要求、保证学术质量、维护学术尊严、纯化学术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据介绍,这部《规范》既比较全面涉及了学术规范的方方面面,又具有现实针对性。例如,《规范》对引文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又如,《规范》对学术成果的署名混乱问题作出约束:“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规范》还对基础研究成果和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提出了不同的标准和尺度:“学术评价应以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为基本标准。对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应以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主要尺度;对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强调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
教育部社政司司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长靳诺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要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学术道德修养,提倡做人、做事、做学问相一致,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规范》的颁布是落实《意见》精神的具体措施之一,它必将对促进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对提高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水平,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自律产生深远的影响。
她说,这一规范的制订和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有助于改进高校学术素质教育(特别是研究生和学位教育与人才培养),有助于维护高校学术共同体的国内国际形象,有助于学术积累、学术对话、学术合作与学术创新。
她表示,希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按照江泽民提出的“严谨而不保守,活跃而不轻浮,锐意创新而不哗众取宠,追求真理而不追逐名利”的要求去做,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自律。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建设工作。
学者称之为学术界首部“学术宪章”
另据新华网报道,对于这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以学术打假著称学界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说:“这是中国学术界第一部‘学术宪章’。”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宁认为:“这个《规范》符合一切正直学者的强烈愿望。”
报道说,关于学界剽窃、抄袭、造假等学术腐败的新闻近几年来屡见报端,虽是少数人的行为,却对学术界的声誉造成极大影响。一些学者指出,学术不端行为成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学界在学术成果的生产、发表、评价等各个环节长期缺乏严格的规范,存在制度缺陷。与自然科学界相比,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规范的建立难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