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获悉,自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以来,山东省银行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亿多元,共资助近4万名贫困大学生圆了大学梦。
每当大学开学之际,我国总有一批贫困学生因为家境贫寒,面临辍学的危险。据了解,自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开始实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山东省教育、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督促引导有关金融机构加快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进度,努力满足贫困大学生的贷款需求。截至今年7月末,在银行、教育、财政和高校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山东省国家助学贷款余额达到1.73亿元,其中部属高校贷款余额为5175万元,地方高校贷款余额为12159万元。自开办业务以来,山东省各银行已审批贷款人数4万多人,累计发放贷款2亿多元,共有38272名困难学生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实际发放贷款人数占已审批贷款人数的比例高达94%。
为进一步满足贫困大学生特别是农村贫困大学生的贷款需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办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开办一项新的助学贷款业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据了解,这种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采取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种方式,由山东生源地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开办,并由政府贴息。凡被山东省66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山东省籍的贫困大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本、身份证、经济困难证明及有关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凭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就可到户口所在地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申请,每生每学年的贷款最高数额为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学生大学毕业后六年。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银行扩大到全部金融机构,有利于调动农信社等中小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发挥整个金融系统的合力支持困难学生,将为更多的贫困大学生撑起一片希望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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