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老汉与人谈恋爱,竟被“恋人”敲诈了万余元。 日前,犯罪嫌疑人李春桃、虞湘衡被雨花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九个月。住在长沙桔园小区的黄某年过五旬,但一直单身。今年1月上旬,黄某经人介绍,与一名叫李春桃的妇女认识,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李春桃发现黄某性格不好,遂认为黄某欺骗了她。1月23日下午,李春桃找到了虞湘衡,提议两人向黄某索要“损失费”。虞湘衡得知黄某家境较好后,便马上附和。 1月24日下午,李春桃、虞湘衡两人来到黄某家,虞湘衡一把将毫无防备的黄某弄翻在地,用电话线将其捆起来,向黄某索要“损失费”。黄某害怕,遂将身上的2400元现金及一张银行卡交给了李春桃,李春桃持该卡取出了存款1.05万元。见黄某再也拿不出钱,虞湘衡又威逼黄某向李春桃出具了一张1.7万元的欠条,随后两人才离开。脱身出来的黄某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接到报案以后,迅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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