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银行女职员翁冬艳采取猜测储户密码后控制其账户、违规换单等手段,挪用11名储户的存款349万余元,用于投注外围六合彩和偿还因投注外围六合彩欠下的赌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翁冬艳挪用公款罪,日前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追缴挪用款项330余万元,退赔被害单位。
27岁的翁冬艳从去年开始沉迷于赌博后,不惜铤而走险挪用银行储户的存款,数额多达349.4万余元。据翁冬艳交代,她每次赌博下注至少都有数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翁冬艳因参与外围六合彩赌博欠下“庄家”林秀芬和李康少赌债。为了偿还赌债,翁冬艳开始从自己保管的银行尾箱中拿钱。随着投注外围六合彩赌注数额的增加,翁冬艳开始挪用银行定期储户的存款349万余元,用于投注外围六合彩和偿还因投注外围六合彩欠下的赌债,至今仍有人民币330余万元没有归还。
在法庭上,翁冬艳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翁冬艳作为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客户存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翁冬艳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应视为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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