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低和条件差是普通工人短缺主因
“民工短缺在局部地区客观存在,普通劳动力特别是年轻女工相对短缺。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企业缺工尤为严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发布的《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显示:工资待遇长期徘徊、劳工权益缺乏保障、企业用工
迅速扩张、经济增长模式面临变革等多种原因造成局部地区民工短缺。
近日,就国内一些地区出现民工短缺的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对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闽东南、浙东南等主要的劳动力输入地区和湖南、四川、江西、安徽等几个劳动力输出大省进行了重点调查。
结果显示:企业缺工主要发生在珠三角、闽东南、浙东南等加工制造业聚集地区;需求量大、严重短缺的是18~25岁的年轻女工和有一定技能的熟练工;反映缺工严重的主要是从事“三来一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集中在产品竞争比较激烈的制鞋、玩具制造、电子装配、服装加工、塑料制品加工等行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的有关专家分析:“有四方面的原因造成民工短缺,其中工资缺乏吸引力和劳动条件差是普通工人短缺的主因。”据悉,珠三角地区12年来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而这些年来消费物价总体水平已明显上升。
用工不规范、劳工权益受侵害也是产生用工短缺的重要原因。据课题组专家介绍,去年底深圳市在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中,发现欠薪企业653家,占被查企业总数的40%多,涉及员工10多万人次,欠薪总额达1亿多元。一些企业劳动环境恶劣,加班时间长,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导致了员工的高流失率。
东南沿海多年来的经济增长模式面临转变,是企业用工短缺的深层原因。长期以来,部分沿海地区主要依靠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经济高速增长。企业只赚一点“人工钱”,靠压低工资、减少改善劳动条件的必要投入实现低成本,企业利润空间狭小,无力提高工资。
另外,企业需求迅猛扩张也加重了用工短缺。如深圳对外来劳动力的需求近3年来每年增长10%。
参与调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认为,由于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国情并未改变,没有迹象显示这一问题会扩展为全国性的、影响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从中长期看,这种状况将可能导致缺工地区企业工资水平的被迫上涨,从而迫使一些工资较低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退出该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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