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召开会议,讨论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了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将于9月16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
今天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和党的十六大代表对文件稿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收和反映这些意见和建议,有利于集中全党和各方面的智慧,制定好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文件。
会议指出,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必须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我们党执政的历史经验,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在更加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要明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原则,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坚持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党的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基础等问题,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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