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家百货公司展示一盒金光闪闪的月饼。今年的一些月饼礼盒中,月饼成了陪衬,主角是金首饰、名贵工艺品、贵重滋补品等高档礼品,价格动辄千元,已超出节日人情来往的范围。
浙江在线9月18日消息
馈赠每盒千元以上的“天价月饼”,已经超出节日人情往来的范围,广州市民称之为“摆在大街上的腐败”。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党纪政纪严格规定,价值超过200元的礼品必须上交。
购物券曾经在全国各地大行其道,中秋、春节等节日前后,企事业单位以各种名义购买商场购物券对外送给“关系户”,对内发给职工。而财务上,购物券变成了“办公用品”等入账。2001年开始,国家把购物券定性为变相“洗钱”,滋生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购物券成了过街老鼠。到去年,购物券浪潮渐渐平淡,而月饼券悄然“接班”。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许多商场的天价月饼,就只有摆在货架上这一盒,并无存货。因为真正使用这些礼盒的人,往往不到商场来买,而是直接向生产厂家订货、提货。而大量持这些天价月饼“提货单”的人,并不真的换取月饼,而是购买其他等值商品。在商场你可以轻易看到:消费者购买高档时装,用月饼券付账。高档酒店的月饼券,除了可以换领指定商场的任何等值商品外,还可以在酒店等值消费。
记者采访中,生产厂家、销售商家、社会各界人士,均异口同声表示:这样的“天价月饼”,肯定摆不脱公款消费的嫌疑。党政官员如果收受“天价月饼”,有受贿嫌疑。企业管理人员收受的,有商业贿赂嫌疑。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广东省委省政府制订了相应的细化措施,明确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每次价值按当地市价折合人民币200元以上的,必须登记上交。每次价值不超过50元的,可以不登记上交,但一年内累计收受超过5次的,不论价值多少,必须登记上交。去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对有关礼品上交作了严格规定。广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办公室主任黄卫民说,现在月饼这么昂贵,动辄数百上千元,不要说里面夹带礼品,就算没有礼品,标价这么昂贵的月饼,党政干部也不能收,否则就违反党政纪律,要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惩处,如果群众举报,纪检部门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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