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铁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终结的辽北地区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高、危害特别大的原“铁岭百合种植园开发有限公司”经理陈书园等人的集资诈骗、窝赃一案,已于近日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
成立公司就是为了诈骗
据审查,被起诉的陈书园、王丽敏、高胜、王东丽分别是原铁岭百合种植园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业务员、驾驶员、炊事员。2003年7月,陈书园、王丽敏、高胜伙同王峰、卜玉柱、田华诚等(后三人均在逃)预谋进行集资诈骗。
同年8月6日,他们成立了“沈阳园成百合种植开发有限公司”,8月23日兼并了铁岭百合种植园开发有限公司,陈书园任法人及总经理。为了提高该公司的知名度和可信度,陈书园、王丽敏、高胜等,采取设立虚假机构、下达虚假证明文件、建立虚假账目、签订虚假合同、给集资代理人提成及给集资群众高额回报等手段,进行集资诈骗活动。
年利润最高达78%
2003年11月,该公司购买了“辽宁省城市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的牌匾,同年12月和今年1月,还设立了“中国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农业科技发展中心辽宁工作站”及“美国托普国际投资集团东北地区办公室”两个虚假机构,这几个人以这两个机构为依托给自己安上头衔,下达了所谓的几种集资和发展前景的文件。
今年2月,他们又成立了假的中外合资公司“铁岭创丰百合种植开发有限公司”,独家开发研制百合深加工产品,如百合酒等,还打着筹建“翔宇小学”、“纪念林”的旗号,向群众集资,年利率高达78%、68%、58%、50%、48%,与集资者签订了百合花种植合同、保护地使用协议书、用工协议等一批虚假合同,在沈阳、抚顺、鞍山、辽阳等地招来了一批代理人为其集资,他们的提成是5%。
这些人全触犯了刑律
在诈骗中,该公司没有任何的利润收入,却在百合花、百合酒精的销售收入账目上记载了40余万的利润,骗人的方式是常用的用后款抵前款的方式。广告中,所谓自己生产的“麝香百合酒”还是购来的假酒,在集资款一批批地到手后,陈书园、王丽敏、高胜等人私分款达1000万之多。
2003年8月至今年5月,陈等4人非法集资金额达5981万元,受害人多达1900人,在警方的努力下,追回2149万余元。
在本案中,另一涉案人王东丽明知陈书园、王丽敏已被公安人员抓获、集资款为赃款的情况下,仍于今年5月28日从这个公司取走12万元交给高胜,就在他们想占为己有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铁岭检察院认为,这些人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案金额巨大,已经触犯了刑律,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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