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日消息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教育作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文化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近日提出《关于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抓住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三个关键环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好地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服务,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服务,为实现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
《意见》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意义,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宝贵的教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要着力在征集保护文物、丰富教育内容,改进展示方式、增强教育效果,精心组织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加强内部管理、创造良好环境,树立服务意识、注重社会效益等五个方面下功夫。要制定完善门票优惠办法,对大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对现役军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参观给予优惠。有条件的教育基地,要在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和重要节庆日,特别是与教育基地展出主题直接相关的纪念日,免费向社会开放。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把它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在教育基地班子配备、人员编制、队伍培训和职工待遇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把宣传介绍教育基地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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