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基本法选举产生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立法会6日举行首次会议,会议投票选举范徐丽泰为第三届立法会主席。
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
在当天的会议上,议员们通过投票选举立
法会主席。范徐丽泰以34票当选为第三届立法会主席,这是她在担任两届立法会主席之后再度担任这一职务。
范徐丽泰当选后表示,她将一如既往,以无畏、无偏、无私的精神,主持会议并执行议事规则。她希望本届议员运用集体智慧,群策群力,做好工作。
按照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包括:主持会议;决定议程,政府提出的议案须优先列入议程;决定开会时间;在休会期间可召开特别会议;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立法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新闻人物:范徐丽泰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立法会6日举行的首次会议上,范徐丽泰当选为第三届立法会主席。
此前,范徐丽泰已担任两届香港立法会主席。
现年59岁的范徐丽泰,1967年毕业于香港大学理学院,获理学士学位。1971年获香港大学人事管理文凭。1973年获香港大学社会
科学硕士学位。
1993年7月-1995年12月,范徐丽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社会及保安小组组长。
1995年12月-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1996年11月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
1996年12月-1998年4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
1997年1月-1998年4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主席。
1998年5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1998年7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主席。
2000年9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二届立法会议员。2000年10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二届立法会主席。
范徐丽泰是第九届和第十届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
1998年范徐丽泰获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
在今年9月12日香港特区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中,参加地区直选的范徐丽泰以高票当选为第三届立法会议员。
在6日举行的第三届立法会首次会议上,议员们通过投票选举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以34票再度当选立法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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