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司机提出的不良要求遭到拒绝后,竟打开车子的空调,导致婚外恋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记者近日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全国首例利用汽车尾气杀人案已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于世涛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2002年7月2日晚间,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停在丹东市政府一间车库内,车后排座上侧
卧着一具身穿白裙的女尸,女尸肘部和两手臂上有明显的青紫淤血和少量擦伤痕迹。警方现场勘察后证实,死者系丹东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刘某,黑色奥迪车系该局司机于世涛驾驶。
法院审理查明,于世涛与死者刘某同在一个单位,两人长期保持着两性关系。对于刘某当天的死亡,于世涛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是这样辩解的:2002年7月2日晚间6时许,他应朋友之约拉着刘某去吃饭,席间,与刘发生了不愉快。饭后,于世涛开车拉着刘某回到车库后,没有将车辆熄火,他要与刘发生性关系,被刘某拒绝。于世涛就威胁刘:咱俩同归于尽吧!他来到车后座搂着刘某,两人一起睡着了。次日凌晨2时30分左右,于世涛被妻子打来的电话吵醒后,发现刘已经死亡。
丹东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对刘某进行尸检后认定,刘是因为大量吸入一氧化碳而导致中毒死亡。同在一辆车里,于世涛为何没事?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处对死者刘某和于世涛体内的碳氧含量进行化验,刘某血液内因一氧化碳中毒而形成的碳血红蛋白浓度为73.5%(正常人在浓度达到10%时就会出现中毒症状)。于世涛体内血液则未检测出一氧化碳成分。结论证实,当时于世涛并没有和刘某在一起。经过深挖查明,于世涛因提出与刘某发生关系遭拒后,便产生杀人恶念。他打开车内空调,使刘某吸入大量一氧化碳(汽车发动后排放的尾气),导致刘中毒死亡。
于世涛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正式逮捕。丹东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世涛由于和被害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要求遭到拒绝,随即产生杀人恶念,采用将被害人留置于充满一氧化碳气体的车库内的犯罪手段,致使被害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判处被告人于世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于世涛以故意杀人罪不成立、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为由提出上诉。辽宁省高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世涛明知在封闭的车库内发动汽车、开启车内空调会致人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仍发动汽车、开启空调。特别是当被害人意识到危险存在,要求汽车熄火、关闭空调时,于世涛还当场对其施暴予以阻止,最终导致被害人中毒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辽宁省高院遂依法裁定,核准丹东中院的一审判决,对于世涛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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