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规定要求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