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3)日,记者获悉,成都市中院将率先筹建全国首个少年法院,这将是全国第一个专审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的少年法院。
法官要强调爱心
今年4月15日至4月28日,成都市中院少审庭一行7人由副庭长史志君带队,学习考察
了南京市等四个中级法院、常州市天宁区等六个基层法院。为尽快试点,考察组建议对成都少审法官再“充电”,除了要求少审法官精通专业法律知识以外,还要进行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行为学等专门培训。在少审法官的遴选上,考察组鉴于工作对象是心智、生理均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建议从事少审工作的法官还应该着重强调有爱心、责任心和少审工作热情,特别是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和对青少年的爱心。
法院将设帮教处
少审庭考察组在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后,认为可以在成都开展“暂缓判决”、“社会服务令”、“监管令”、“社会调查员”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色审判;并尝试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即被告人与被害人和解达成协议即不再对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刑罚)的运行。
成都市中院设立少年法院的初步构想是:少年法院作为专门人民法院,隶属市中院,级别相同于区级法院,行使基层法院的一审职能,管辖全市范围内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
链接
成都全市法院设有少年刑事审判庭1个,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9个,指定专人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法院11个,从事少年案件审判工作人员48人。其中,成都市中院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于1992年8月31日成立,现有审判人员6人。该庭因出色完成少年审判工作多次受到全国性表彰,处于少年审判工作的先进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