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柯达、戴尔、三星等公司在华企业情形严重
记者在工会法执法检查中了解到,部分跨国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无视我国法律,公开抵制组建工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队伍大量增加,截至2003年底,非公企业已达73.4万家,会员已达2487.9万人。但工会组建中也遇到了些阻力。据了解,沃尔玛中国分公司在华企业约有1.9万名中国员工,在深圳、大连、昆明、北京、厦门、福州等18个城市建立了37家商店,均未建立工会组织。据反映,深圳、大连、昆明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曾分别与沃尔玛进行接触,但各地沃尔玛均摆出不合作态度,抵制组建工会。理由是:沃尔玛在全球都没有组建工会的惯例,在中国也不例外。据深圳市总工会反映,与沃尔玛中国总部接触困难更大,沃尔玛总部经常以经理不在内地为由推拖。美国柯达(厦门)有限公司长期抵制建工会。柯达公司提出:建立工会组织是工会内部的事,与企业无关;柯达是公司的品牌,任何组织不能随便使用,工会组织不能称为柯达公司工会;公司不为工会组织提供办公、活动场所,办公、活动场所也不能设立在公司内;公司管理人员不能参加工会活动。目前,该公司一直未建立工会组织。类似的企业还有厦门的美国戴尔计算机(中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集团的8个子公司、多数省的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业以及一些外资、知名私营企业,如深圳富士康集团公司、广州的镇泰集团公司,中达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希捷国际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等,企业成立多年至今未建立工会组织。
有鉴于此,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部部长郭稳才建议,要依法加大组建工会的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建会工作,包括抓住典型案例,依法予以突破和惩戒,从而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工会组建工作清除和减少障碍。(记者/钟鞍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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