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20日说,自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全国农民普遍“减负”达30%以上。农村分配秩序明显好转,涉农负担恶性事件和案件大大减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在20日召开的全国农业税收工作会议上,许善达表示,农业税改革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主体内容,对于“减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农业税收征收机关全力以赴做好“定亩、定产、定税”工作,将农村税费改革的“减负”政策落实到亿万农户,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税减免和降低税率政策。目前已有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4个省市全面免征农业税;上海对农民免征农业税,浙江、福建对计税土地面积上的粮、油作物免征农业税;另有16个省的268个县免征了农业税,比年初财政部预计免征农业税的6个省134个县增加了一倍。通过免征农业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全国共减轻农业税税负约220亿元,加上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共计减轻农民税收负担280亿元左右。通过改革试点,全国农民普遍“减负”达30%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20日说,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要如实核定农民应缴纳的农业税及其附加额。今年实际征收的农业税额,如发现多收的,不管什么原因,也不管工作难度多大,多征部分必须全部退还农民。确保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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