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最近一次执法检查中发现,包括沃尔玛、柯达、戴尔、三星、肯德基、麦当劳在内的一批在华外资企业,都存在多年未建工会或工会组织严重不健全的问题。
中国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的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限制。
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告诉记者,截至2002年底,以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国非公有制企业总数已达260多万家,企业职工总数约为5000万人。但是,在这些企业中组建工会却遭遇了不少阻力。
名列世界企业500强首位的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自1996年进入中国以来,现有约1.9万名中国员工,但其在深圳、大连、昆明、北京、厦门等18个城市的37家分店均未建立工会组织。
深圳市总工会人士称,他们数十次与沃尔玛中国总部联系未果。今年年初南京沃尔玛开业以来,当地工会6次上门提出组建工会要求均遭拒绝。
许多外企将不建工会解释为职工没有成立工会的要求。而全总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调查表明,有40%的人希望加入工会。
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的王英说,如果企业主的态度是不支持,职工往往会担心被“炒鱿鱼”而不敢提出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总法律顾问关怀认为,组建工会实际上对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非常重要,因为工会主要职能“不是和企业对着干,而是起协调监督作用,促使劳资两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近日在《法制日报》发表文章指出,认为严格贯彻实施工会法会影响外商投资,影响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是一种糊涂的认识,也是绝对不允许的”。
成思危强调:“不管是什么‘资’,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就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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