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晚报》报道,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经合肥市警方历时近一年侦查告破的合肥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目前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鹏因涉嫌卷入此案已被立案调查。
据检察机关审查,自上世纪90年代末起,被告人胡斌、张以平等人纠集一批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横行社会,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逐渐
形成以张以平、胡斌、陈三毛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朱庆凯、胡旭东为领导者,以孙剑池等为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张以平和胡斌等人进行暴力犯罪的同时,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该市的高档宾馆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以此聚敛钱财为胡斌等人的违法犯罪提供经济支持和保障。张以平、胡斌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后,一般通过赔钱的方式和被害人私了,以阻止对方报案来逃避法律的制裁。胡斌黑社会性质组织比较稳定,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该组织为了称霸一方、确保自己的非法利益,大肆购买、索借各种猎枪、自制枪和小口径步枪等枪支,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2003年10月3日,随着该团伙“大哥级”人物胡斌落网,32名成员陆续归案,猖獗达6年之久的该涉黑团伙被剿灭。
检方指控,胡斌涉黑团伙犯有12宗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窝藏罪;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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