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最近严肃查处了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本报昨日报道)。“韩桂芝案折射出这样一个问题……贪官腐败潜伏期变长。”4日,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副主任任建明在接受采访时说。
腐败潜伏期最长14年
记:作为反腐研究专家,你怎样看韩桂芝案? 任:在调查中发现,从1978年开始,官员腐败潜伏期正逐渐变长。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近年的平均潜伏期为6.31年,最长的达14年。 记:这些数据来自哪里?有具体案例吗? 任:以河北为例,当年作案当年被查处的只有两成。大量案件都是作案后三四年被发现的,最长的达七八年。“河北第一秘”李真,7年中收受财物676万多元。 记:这些职务犯罪案有什么突出特点? 任: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传播性,犯罪手段多是学来的,一些人家里甚至摆着《刑事侦查学》;二是复制性,有个银行职员竟用同一手段作案600多次。
腐败高官为自己留后路
记:腐败潜伏期变长给反腐带来哪些困难? 任:犯罪分子被追究的时间滞后,这期间就可以更从容地销毁证据、转移赃款、潜逃国外。如广东省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陈满雄夫妇挪用4亿多元公款后出逃。 起初,官员腐败较随意,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腐败变得有预谋,为自己留后路。如胡长清就是先办好护照,再把子女送到国外,一旦案发立即出逃。 记:潜伏期变长给腐败官员带来什么好处? 任:潜伏期变长给很多贪官边腐败边升迁的机会,韩桂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此外,中信集团原副董事长金德琴,10年贪污500余万美元,却一直官运亨通。
因举报落马的贪官太少
腐败官员贪污受贿时间越来越长,不可能不留下蛛丝马迹,为什么很少有官员是通过举报被揪出的呢? 对此,任建明说:“在香港,97%以上的腐败案件是通过举报发现的,但内地高官腐败案则远低于这个数字。内地高官被发现腐败问题,多是被其他案件牵连暴露的。在我们掌握的36个案件中,29件是被牵连出来的,只有5件是因举报获得线索的。例如,厦门远华走私案牵出李纪周、石兆彬、王乐毅3个大贪官,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虽未参与,但却从这个案子牵出了他的腐败问题,他们的落马基本属于‘意外’。” 任建明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对高官的监督还不到位,另一方面则是反腐机构获取案源线索的渠道窄。人们对腐败的举报积极性不高,主要还是对举报人的保护很欠缺。被举报人都有一定职权,可以利用关系网打击报复举报人,特别是一些被举报人不被起诉或判处缓刑后,仍在原单位甚至还担任一定职务,这对举报人来说是一种威胁,所以人们不愿举报。所以,降低举报“成本”十分关键,避免贪官打击报复举报人,应尽快出台《举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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