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是记者节。当全国的新闻从业人员庆祝这个不放假的节日时,下面的数字却令我们感到不安:中国记协维权委2003年对九个省区市的16个城市进行了调研,在收回的各级
媒体共1476名记者的问卷中,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记者在新闻采访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阻挠。
“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正常的新闻采访中,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国记协维权委负责人指出,“在维权委接到的投诉中,大部分是在采访过程中,尤其是在舆论监督采访中受到阻挠、打骂、围攻、毁损设备甚至是非法拘禁、打击报复。此外,新闻单位和记者受到纠缠的事情也常有发生,影响了正常工作,有些甚至产生新闻诉讼,因为司法实践中一些尺度不好把握,所以很多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记者的合法权益为何会屡屡受到侵害?中国记协维权委的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客观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维权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目前记者维权主要依靠宪法、民法、刑法等,虽然也出台了有关新闻工作者的司法解释,但只是原则规定,不够细化,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掌握尺度。同时,有些地方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新闻报道限制较多。当然,一些记者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较差,法律观念淡薄,也成为权益遭受侵害的主观原因。
在舆论监督不断加强的情况下,怎样为记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和保护?这不但是记者面对伤害、阻挠时的困惑,更成为各界有识之士关注的问题。
成立于1998年的中国记协维权委,确定的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的权益保障情况,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信来访并与有关部门协商,督促事件的及时、公正处理;对严重侵权案件公开发表意见等。截至目前,维权委共受理投诉、来访等400来件,其中不少事件在维权委的支持、声援和积极努力下,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
但从整体上看,新闻维权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如何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媒体记者、法学专家等提出四大建议:一是采访要深入,报道要客观、真实、公正、全面,尤其是批评报道,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和原始采访资料;二是新闻工作者要学法懂法,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对有危险的采访,应与当地公安部门、执法部门及时沟通,力争得到他们的支持。四是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要及时报警或到有关部门申诉。
“当然,许多侵权行为的发生,与记者自身行为不当也有关联。一些年轻记者不太注重采访方式方法,这样容易与采访对象发生正面冲突;还有一些记者法律观念淡薄。这些都说明,我们的记者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中国记协维权委负责人强调,“减少侵权事情的发生,记者的自律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广大记者应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业务素质。同时各媒体也要加强记者权益保护工作,关心记者工作生活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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